2011年11月27日 11:39:16 群众有时很可怕 许锡良 我是在"文革"期间出生的,人生中自有记忆时起,就是在如火如荼的群众运动中成长的。那时标语口号四处都是,到处都是"开展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的红色标语口号。那时在农村,说到群众,常常还会加上"社员群众",因为,群众成员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其实现在看来,所谓"社员群众",其实只是一群彻底失去了自由的农奴而已。就这样,在我印象中,整个"文革"期间,群众都是极其神圣的词汇,当然,群众的神圣不可侵犯,是在"伟大领袖"的神圣光环里才会有的。 其实群众,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也是"一群乌合之众"的简称,这个词其实是很不中听的。当然,这样一群人,有时候在正义的感召下,在激情澎湃之中,也会表现出无比的英勇,表现出无比的正义,表现出无比的高尚风格,并且做对一些事情。比如,平时胆小如鼠的人,一旦置身于群众之中,就会表现出一种超凡入圣的大无畏精神。一个平时胆小怕事到不敢杀一只鸡的人,会在群众中的激昂情绪中敢去杀一批人。说群众是水,水能够载舟,也能够覆舟,那是一点也不会错的。水如果能够引导好,就如"上善若水",引导不好,就是洪水猛兽。野心家常常操纵民意,煽动仇恨,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许多阴谋与阳谋都是利用群众的这个特点得以实现的。 今天看来,中国的"文革",其实就是政治野心家操纵群众情绪,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的目的、维护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的一场闹剧。所谓"暴民",其实就是被野心家煽动与利用的一群乌合之众。有时这样一个群体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众目睽睽之下,在法律保障机制之下,群众的监督力度总是比暗箱操作更为有效一些。但是,有时群众确实有不明真相的时候。特别是在那种情绪激昂的氛围中的时候,在这个时候绝对的口号,夸张的姿态,激动的表情,是极其容易互相传染的。看"文革"时留下的一些纪录片,无论是会议,还是群众集会的场景,除了激动地挥舞拳头,高呼口号的所谓"群众"之外,我们看不到有丝毫理性的空间。在这样的情景下,要作出客观理性的判断是不可能的。人被迫置身于这样的群众之中,产生广场恐惧症是再自然而然不过的事情了。 今天阅读遇罗文先生的《北京大兴县大屠杀调查记实》一文特别有感触。因为,遇罗文先生的亲兄弟遇罗克在"文革"时因撰写《出身论》揭露了当时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是"残酷的'连根拔'" ,也因为这篇文章,使得遇罗克献身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个调查文章这样写道: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 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 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如果把这样的罪行,简单地归因于当时的领袖的错误,或者归罪于中华民族的素质恐怕也是过于简单了。同样的事情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发生过,而发生类似的事件都有着相同的社会背景,那就是社会严重不公,贪污腐化横行,整个社会失序,社会动荡不安,同时伴随着野心家的煽动。 我读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著的《乌合之众》,里面写到法国大革命时大屠杀的情景,其实与中国"文革"时是何其相似。勒庞死于1931年,因此,他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希特勒的法西斯迫害犹太人的情景,那将更为令人触目惊心。 在这部书中,勒庞在写到犯罪群众的特征的时候,举了当时法国革命攻破巴士底监狱时杀害监狱长的情景。杀死监狱长的是当时巴士底监狱里的一个厨师。这个厨师与监狱长并无冤仇,而且可以说厨师是监狱长选拔进来的。当时厨师处于失业状态,监狱长基于同情把这个厨师留了下来,没有想到这个厨师后来竟然成为杀死自己的凶杀。 "一群人通过武装斗争攻破了巴士底监狱的铜墙铁壁,这群人围住监狱长的时候极度兴奋,他们不断地向监狱狱长拳打脚踢,结束之后有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见,有人说要吊死他,有人说要砍下他的头,有人说要把他拴在马尾巴上…… 就在狱长反抗的过程中,踢中了一个殴打他的人,这时有人建议让那个被踢到的人杀了狱长,这个建议很快就得到了解在场群体的认同。 此人是这个监狱的厨师,他来巴士底监狱工作主要是因为自己没有事情可做,或者是出于一种好奇心,他被狱长踢到确实也是偶然。但是,这时群体的意见是让他杀了狱长,他认为既然大家认为这样做是对的,他就觉得这是一种光荣的事情,而且还认为杀死了狱长一定会得到这个群体给他发的奖章。起初他拿来一把刀,由于刀有点钝,所以并没有成功,因为是厨师,所以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小刀,很容易地就杀死狱长。"(法国古斯塔夫.勒庞著,严雪莉译,《乌合之众》,凤凰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第151页。) 而当时法国的"九月惨案",在群众的暴怒之中,一口气杀死了300多人,这个群众的职业构成主要是这样一些人:没有职业的小混混,开店做小买卖的手艺人,如鞋匠、理发师、锁匠、店员、泥瓦匠等等,这些人在其他人的怂恿下,就如同那个厨师杀死监狱长一样,感觉自己是在完成一个光荣的任务,是在为大家做一件好事,因此,他们冲进监狱杀人放火,他们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光荣的,而不是在犯罪。他们一脸的正义感,没有任何愧疚地进行屠杀,表现形式看似很残忍,但是执行的群众并不感觉自己有多么残忍,而且在屠杀的过程中他们欢呼着,高兴地跳起了舞蹈,然后在一片欢呼声中就开始了血腥的屠杀,他们杀人的时候,满脸的正义感与荣耀感,并且充满了乐趣。他们享受折磨人的乐趣。有时为了折磨与羞辱人,他们让受害人脱光衣服站在广场中央,然后对这些人进行羞辱,直到每个人都觉得满意之后,才用刀残忍地剖开了他们的肚子。这次惨案,暴民们一口气杀死了1200到1500人左右,这时有人提议说,监狱里还关着一些老人、小孩、乞丐、流浪汉,这些人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不如将他们杀掉算了。就这样杀害这些无用人的想法很快就得到了群体中其他人的支持,于是所有的老人和乞丐,以及孩子都被杀死,其中有50名从12岁到17岁的孩子。杀人之后,这些人没有感觉自己是在犯罪,反而要求政府为自己授予勋章。因为,自己替政府消灭了那些社会的残渣余孽,是为社会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同上书,第154——155页。)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 River Crab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1.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from 中国数字时代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 | |
| |
| |
![]()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