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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29日发布,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2010年12月31日发布)、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中国政府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该公约,于2001年3月27日向联合国递交批准书)、《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章程》(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2009年4月11日通过),考虑到中国艾滋病流行形势的变化、艾滋病相关人权领域和公共政策的新问题以及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当前存在的政治和经济危机,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制定本意见和北京爱知行研究所2012-2015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注册名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非营利、非政府、非宗教机构,由1994年3月成立的"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发展而来。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通过教育、关怀、研究和呼吁等手段,维护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动人口、性少数人群、性工作者、药物成瘾者、少数族群等相关弱势人群的健康和人权,消除对他们的歧视,支持和推动有利于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感染者权益与公共健康的政策,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同时,爱知行研究所也关注广泛的公共卫生和人权问题,比如精神卫生和滥用精神病学、传染病防治等问题。 2002年9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注册成立,随后得到国际慈善、公共卫生、人权和民主基金会的支持,并一度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北京和昆明建立办公室,与全国广泛的弱势群体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和资助了100多个社群组织和学生组织参与艾滋病、公共卫生和相关人权倡导工作。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几乎所有受到艾滋病影响的群体中深入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人权保护工作,不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也参与公共政策倡导、法律援助、权利保护和支持社群组织发展。为此,我们向所有过去给过我们资助的基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捐款人表达诚挚的谢意! 我们也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过去几年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招致了一些政治上的争议,被中国有关部门关注、骚扰和打压,也受到一些同行组织的政治审查乃至政治攻击。这些争议及其因素包括长期关注、维护和推动艾滋病和相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关注政治上比较敏感的事件,接受国际人权基金资助等。 着眼于未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承诺进一步参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和相关人权保护工作,并郑重声明如下: 第三,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发展多元化筹资渠道,确保机构的独立性质,确保机构不受到严重的政治干扰和不受到基金变化的影响。为此,我们声明如下: 1、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一个非营利、非政治和非宗教的独立公益组织,主要从事艾滋病、公共卫生和相关人权保护工作; 2、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会保持独立,不附属于任何基金和政治团体,对政治问题保持中立; 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欢迎并感谢中国国内外基金组织、公益团体、研究机构、政府机构和个人的捐助与合作,鼓励和接受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捐款,并进一步完善项目和基金的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欢迎和接受资助方和公众的监督与评估; 4、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每年7月制定下一年度的总体项目目标、总体预算和筹款方案,开始向国内外基金会组织申请资金,但向任何基金组织申请资金额不超过总预算的20%,向任何国家内的基金组织或政府机构申请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总预算的50%。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建设,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寻求彼此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能力建设。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开展艾滋病相关的社会行为、媒体或新媒体舆论、公共政策和法律人权的研究工作,推动基于科学证据和人权准则的艾滋病防治政策。 最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将加强机构、员工、志愿者和合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加强理事会建设,发挥理事会在民主决策、公共关系和筹款方面的作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 2011年11月 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 River Crab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1.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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